两极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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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旧食杂忆之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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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10:3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已故台湾作家三毛,在她的名篇《撒哈拉的故事》有一段提到粉丝,她可爱的丈夫西问她,粉丝是什么,她回答说, “这个啊 ,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札好了背到山下 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也许是西真的相信了,这美好的说法,也令我心动不已。十七八岁时候的我对台湾那些流行的作家还是颇为不屑的,但这段是我记忆最深刻的描写。可见食欲影响了我的文学审美。当然后来,有人考证,三毛笔下那个率性天真的西也许是不存在的,他在活在三毛的想像当中。但谁计较这些呢。但就记得那片下在鸡汤里“春雨”。就已经感受到了文字对于生活带来的安慰。
粉丝这个东西,似乎是家庭饭菜的永远的后备力量。几乎总是以下在各种剩汤里的形式出现。过去的家庭,鸡汤、红烧肉之类的算是大菜,每次上桌,就要计划着分成几顿吃的,等到实质的内容消灭差不多的时候,就剩下那碗意犹未尽的鲜汤。最完满的方式,就是再加一把粉丝进去,这样又成了滋味十足的一个菜。粉丝的好处是荤素不忌,红汤白汤总适宜。比如是鸡汤,最后下完粉丝烧好再撒点青蒜花上桌,另备一个酱油碗,我们这里特产的白酱油,洒点胡椒粉,拍一两个大蒜头进去,用筷子挑起老长的粉丝放在酱油碗里蘸下,再拖进嘴里,并不停深吸,才将长长的一筷子粉丝吃进嘴里。虽然略为狼狈,但这个过程还是无比快意。假如是红烧肉的汤,粉丝则别是风味,将粉丝全拖到饭上,肉汤的汁渗透到饭里,粉丝吃完,再扒一口饭,味道好极了。假如还能在这碗红烧粉丝中发现上顿打扫不干净遗漏下来的块把肉,也许是小小的一根肉丝,那状态,用悲喜交加形容也不为过,悲的是,一顿大肉的一餐已成往事,此顿只能以肉味佐饭,喜的是肉味之余,尤有如浮光掠影的一片肉的实质,呵呵,多么不易。往昔的生活,于物资匮乏中,有不断的惊喜,以一碗剩汤下点粉丝,就觉得有荤菜在继续,而今,只怕这碗剩汤早给倒进下水道了。
我爷爷最好的是吃粉丝汤,早晨起来,将水煮开,下入粉丝,再打一个荷包蛋。另准备一只大碗,挑一筷子荤油,倒点白酱油,洒上胡椒粉和葱花,最后将下好的粉丝、荷包蛋连汤带水倒在这个大碗里就成了。其实也就和下阳春面差不多,但粉丝别有滋味,又不如面条那么实在。早晨吃上一碗,也不足以影响中午的胃口。后来,报纸上说,粉丝这东西,含铅量高,老年人不宜多吃,容易得老年痴呆症云云,我三妈是做护士的,于是极力反对爷爷再吃粉丝。但爷爷到73岁的时候去世,逝前,思维清晰。并不见这辈子吃粉丝给他带来过什么影响。
爷爷一辈子过的不太顺遂,比如他明明是49年前就参加工作了,后来为表示与新中国同生,就将工作时间写在49年,结果最后只能算是退休而不是离休,工作比同工龄的人少了一大截,比如晚年以后,只是动个前列腺的小手术,就因为医疗事故给动了两次。生生将一个好身体折腾到行动不便。本来以他的资格住好房子不成问题,但却发扬风格一辈子让过无数的房子,最后,还是为房子的问题的生了许多闲气。他生病的那段时间,家里开始折腾翻修房子。特地为他修了个卫生间(以前老房子都是公共厕所),忍受了几个月灰土嘈杂的爷爷,竣工那天还是很开心的,和工人们吃竣工饭,还喝了一杯白酒而后家人扶着,去院子里看新建的卫生间。高兴的只点头,大家看着也高兴,觉得这些日子没白辛苦。那想到第二天,爷爷就旧疾突发,溘然长逝了。
过去在厂里上班,我们的那个厂还是上市公司,规模很大,所以厂门口的小饭店多如牛毛,生意都很好,竞争也激烈。厂里的职工在小饭店里吃的是便饭,所以每家菜固定是那么几样,但做法上,各有手段,都有特色。我第一次吃蚂蚁上树,就是那时候,那一盆粉丝肉末上来的时候,几个同事都以为是家常那种剩汤烧粉丝,只有我略算有点见识,说这个叫做蚂蚁上树。蚂蚁上树本是川菜,在我们这里几经改良,已经口味十分本地化了,到现在,也几乎不叫蚂蚁上树这个名字,大家都知道的东西,也就没有什么噱头了,不如干脆叫肉某末粉丝实在。在做法上了,除了口味上由咸辣改为甜鲜以外,制止上也不改干炒为炖煮了。说到底,就我们小时候一直吃的剩汤粉丝是一个味道了。
厂里工作非常辛苦,在流水线上每个人和设备一样重复了简单但不停的动作,也只有在吃饭时候,才略有交流。厂里还有许多从学校刚出来的实习生,有许多就是我的校友。年轻人毕竟是有精力,往往一个夜班下来,还有精力坐在一起喝酒。一餐也吃不了几个钱,吃来吃去反正是那几个菜。但酒一下去,就无由的快活起来。若干年后,生活渐算体面,但无论什么大餐,也记不住里面价格不菲的东西,倒是有时候,会无比怀念一道小店里吃的普通 的菜,会怀念吃那道菜时候那段年轻的时光。
到了夜晚,自己也会下个粉丝汤做夜宵。荤油家里现在是不备了,可以现炸点葱油,口里渐已麻木,所以必须要虾米提鲜。粉丝已经不是当年的绿豆粉了,就用耐煮的山芋粉,鸡蛋会打一个,洒上胡椒粉。端到电脑前面。
你知道,人有时候会走神的。在吃之前,我放纵自己在精神上的片刻迷失。


作者 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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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20:21:27 | 只看该作者
沉浸在回忆里,根本原因是对自己的怜惜。可以理解,但不必因此错过当下的感受。
3#
发表于 2010-9-13 11:19:26 | 只看该作者
粉丝爽口,比面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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