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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裁定鄞义林诽谤赔偿数额 总理准备上庭接受律师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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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2:43: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助裁定鄞义林诽谤赔偿数额 总理准备上庭接受律师盘问

游润恬
2015年01月13日


总理新闻秘书张俪霖昨天回答本报询问时说,李总理准备上庭接受盘问,这是他打从一开始便已向法庭表达的立场。
游润恬 报道
yewlt@sph.com.sg
为协助高庭决定诽谤赔偿数额,李显龙总理准备上庭接受律师拉维有关公积金等相关事宜的盘问。
高庭法官李兆坚去年11月做出即席判决(summary judgement),裁定博客鄞义林(33岁)去年5月的博文对李总理构成了诽谤。
法官判讼费为2万9000元
李兆坚法官昨天在内堂决定,从诉讼案开始到即席判决颁布为止的讼费为2万9000元。这笔包括诉方律师费和堂费的讼费,须由败诉的鄞义林偿还。
更关键的诽谤赔偿数额,则须择日通过开庭聆讯来决定。
总理新闻秘书张俪霖昨天回答本报询问时说:“李总理准备上庭接受盘问,这是他打从一开始便已向法庭表达的立场。”
张俪霖也说,代表鄞义林的律师拉维(M Ravi)昨早在内堂审前会议上说,他的当事人不愿接受盘问,法官因此指示拉维在本月30日之前确定,鄞义林不要接受诉方律师盘问。
不过,拉维中午踏出庭后接受媒体访问时却说,鄞义林准备上庭接受盘问。
本报傍晚再度联系拉维要求确认,拉维答说:“我们还没通知法庭,但已跟媒体说鄞义林要接受盘问。我明天会写信通知法庭。”
至于何时展开决定赔偿数额的审讯,张俪霖说日期还未敲定,拉维则说有可能在6月下旬的四天。
这是李总理首次向诽谤他的博客索取赔偿。高庭索偿额由25万元起跳。区域英文时事杂志《远东经济评论》因在2006年刊登一篇诽谤李显龙总理和建国总理李光耀的文章,须偿还40万5000元的名誉损失赔偿金及起诉费用。这份经营了63年的杂志因广告收入减少等原因,已在2009年停刊。
对于法官把本案至今的讼费定在2万9000元,鄞义林昨天受访时表示满意,他说:“法官裁定讼费时相当公平。”据了解,他之前在网上向公众募捐到的款项,足以应付这笔讼费。
本案围绕鄞义林去年5月在署名博客“The Heart Truths”刊登的一篇题为“你的公积金款项去了哪里?城市丰收教会审讯的启示”的博文。
李兆坚法官去年11月裁定,这则博文的字句和图像所表达的意思是,李总理身为新加坡总理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主席,刑事失信了新加坡人交由中央公积金局保管的公积金,这足以构成诽谤。
由于诉方证据充足而辩方却没有合理答辩理由,法庭无须开庭审讯及传召证人,李兆坚法官于是通过即席判决判诉方胜诉,同时对鄞义林发出禁制令,不准他再刊登或传播有关总理失信国民公积金的指控,或者发表任何具有同样意思的文字和图像。
除了面对这起高庭诽谤诉讼案之外,鄞义林也因参与去年9月在芳林公园举行的“还我公积金”集会,而在初庭面对公共滋扰罪和未获批准举行示威游行的控状。

http://www.lee-philosophy.org/viewthread.php?tid=17823&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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