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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文: 跨境烟霾法案刑罚 是否过低将再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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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6 13:2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维文: 跨境烟霾法案刑罚 是否过低将再检讨



杨萌
2014年08月06日





  • 去年6月,印尼廖内省林火狂烧,再加上风势对我国不利,造成我国经历严重烟霾,国会刚通过的跨境烟霾污染法令就试图对违法烧芭的业者绳之以法。(海峡时报)


维文说:“我们也不知道实际推行起来会怎么样,我们要仔细行事,不要做过火,也不要定下不切实际的刑罚,因此我们先这样开始,等法令生效后再检讨它是否能产生足够的遏制效应。”
杨萌 报道
yangmeng@sph.com.sg
我国首个对付造成跨境霾害者的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但这只是开端,政府如果认为实际推行后高达200万元的罚款不够严厉,可能根据情况再作检讨。
环境及水源部长维文医生昨天在国会针对法案进行二读辩论时回应不少议员提出新法案所定的刑罚过低的看法时说,这项跨境烟霾污染法案(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Bill)是全新法律,政府在进行公众咨询后,已经把最高罚款从最初的30万元大大提高,而且是按肇事者造成的烟霾天数来算。
他说:“我们也不知道实际推行起来会怎么样,我们要仔细行事,不要做过火(overreach),也不要定下不切实际的刑罚,因此我们先这样开始,等法令生效后再检讨它是否能产生足够的遏制效应。”
根据法案,如果空气污染指数连续24小时超过101点及以上的不健康水平,肇事者每天可被罚最高10万元,每次最高200万元。同时,如果业者在接到预防烟霾通知书后还是无动于衷,每天还可能被罚最高5万元。此外,肇事者也可面对民事诉讼,这类诉讼的赔偿额没有上限,全由法庭裁定。
官委议员陈庆文昨天发言时指出,200万元对一些财力雄厚的跨国公司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义顺集选区议员李美花前天还提出,应把罚款再提高至少一两倍。
过去两天共有九名议员针对法案发言,他们都对政府下决心对付肇事业者表示支持。除了提出罚款额不够高之外,他们也普遍关注法案中的治外法权(extra-territoriality)条款是否能有效让当局缉拿外国业者。
维文在回应时举例说,国家环境局将同移民与关卡局密切合作,一旦肇事业者的一名相关代表踏足我国就会收到起诉书,如有必要,主控官还会向法庭申请要求对方留在新加坡协助调查,若对方在缺乏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提供资料,还会面对其他刑罚。
他也解释,单把矛头指向那些在新加坡设有办事处或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可能会吓跑一些打算在本地立足的公司,所以,为公平起见,法令必须对所有公司一视同仁,不管它们是否同新加坡有关联。长远来说,那些采取负责任生产方式的公司会因而获益。
维文欢迎印尼新政府支持法案
官委议员陈淑珊询问法令生效后是否存有侵犯他国主权的风险,维文透露,他曾把起草中的法案拿给印度尼西亚同僚阅览并邀请对方提意见,并强调关键是要各国合作,他欢迎即将就任的印尼新政府最近对法案表示的支持。
印尼候任总统佐科上个星期表示,只要印尼的主权受到尊重,他支持新加坡的抗烟霾计划,严惩涉及非法烧芭活动的外国公司。
陈淑珊和非选区议员余振忠询问,在印尼同一块土地可能由不同人持拥有权或使用权,这是否对揪出确切的负责人增加难度。维文表示,法令含有一些针对地图准确性和土地所有权的假设性条文,并给予公司抗辩机会,但他坦承法令不是一套完整解决方案,也不保证我国今后会永享蓝天。
“我们今年至今是幸运的,因为风向对我们有利,但必须提醒大家的是,马来西亚的空气污染已达到不健康水平。这只是因为一直在刮西南风,因此烟霾从廖内吹入巴生谷而不是进入新加坡。要是像去年那样,菲律宾的低压带导致风向从西吹,我们就会遭殃。这就是我们处在一个动态、经济正取得增长却困难重重的区域,作为一个小红点必须面对的残酷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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