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2026锟斤拷05锟斤拷01锟斤拷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6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学男教师非礼男生 判监六周不服要上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2-10 13:4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魏瑜嶙
2014年12月10日


魏瑜嶙 报道
elynh@sph.com.sg
小学男教师在办公室里拥抱一名男学生后不见对方投诉,得寸进尺,趁学校假期将男生叫到无人的体育器材储藏室后对他又亲又抱。男教师的口供书成法官治他罪的重要证据,他受审后被判坐牢六周。
被告(34岁)案发时在西部一所小学教导母语,同时也是学级训导主任和男生制服团体的负责教师,他自2012年3月30日被令半薪停职。
他被控八项在2011年至2012年之间非礼四名男学生的罪名,他选择抗辩,控方以其中两项涉及同一名男学生的罪名展开审讯。
受害男生案发时12岁,是被告负责带领的制服团体队员,为保护受害人身份,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男生身份的资料。
2012年3月3日,被告在学校为一群学生进行训练,为日后要参加的一个户外探险比赛做准备。受害男生中途提早离开去补习,他过后独自返校到办公室找被告,以了解自己漏掉的训练项目。
被告把男生带到办公室座位,教他如何绑绳结,趁机拥抱他。
同月16日,被告约男生和另一名学生到超市购买比赛所需用品。三人回到学校后,被告把受害男生叫到体育器材储藏室拿东西,在那里亲吻和拥抱他。当时是学校假期,加上是星期五下午,校内没什么人。
被告口供书成治罪证据
国家法院法官苏自勉昨天下判时说,最讽刺的是身为训导主任,被告本应向学生灌输良好的行为操守,却背弃了学校和家长等给予他的信任。被告大男生20岁,足以当他父亲,但被告预谋干案,非礼行为绝非“短暂碰触”。
案件去年11月开审,前后经过17天审讯后,法官认为足以治被告罪的并非控方证人的供词,而是被告在警局录下的口供。因为受害男生的证词“不可靠”,控方其他证人的证词也和男生所言有所出入。
法庭文件显示,受害男生庭上供证时称他在案发时无法动弹,同时又说曾回吻被告。
就这一点,法官指出,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对男生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男生四肢健全也没被下药,他事后没有任何精神或身体受创的迹象,所以不接受男生的说辞。
反观被告在口供书中承认,他拥抱男生“几秒钟”,过程中还亲吻男生脸颊“非常接近嘴唇”的地方。法官觉得,被告虽没有触摸男生的私处,但是他的举动带有“性意味”。
被告的代表律师谢仁忠则维持立场,坚称被告不曾非礼男生,被告是在受压迫和诱导的情况下录下这份口供的。被告不服判刑,准备上诉高庭,他在等待上诉期间以两万元保释在外。
至于余下六项非礼罪,则将在本月23日进行审前会议。被告涉嫌非礼的其他男生年龄介于10岁至11岁,他们是同一个制服团体队员。
最讽刺的是身为训导主任,被告本应向学生灌输良好的行为操守,却背弃了学校和家长等给予他的信任。被告大男生20岁,足以当他父亲,但被告预谋干案,非礼行为绝非“短暂碰触”。
——国家法院法官苏自勉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两极哲理》机构 ( Singapore Registration No: 52903526W )

GMT+8, 2026-5-1 22:31 , Processed in 0.061311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