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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毓添:细水长流 流向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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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 13:2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颜毓添:细水长流 流向长江?

颜毓添
2015年06月28日




五湖四海
适逢新加坡金禧年,随着媒体的报道,不少几乎遗忘在时光长廊的建国情怀和成长故事陆续见报/广播,让国人深受感动。原来岛国过去的人文记忆,始终盘踞在国人心中,越陈越香。
而其中新谣近年更是一枝独秀,在一系列“大家唱”活动的带动下,把30年前本土音乐的软文化,一次又一次在国人的共鸣中,深化大家在音乐文化上难得的共同认知,成为大家怀旧情绪的宣泄窗口外,甚至还让从未接触过新谣的年轻世代,有机会认识并传承这份岛国独有的文化情怀。
然而近日,拥有大部分新谣歌曲版权的海蝶公司卖给中国财团的消息见报后,不少新谣圈内人和爱好者,一时间都无法接受,一种莫名的切肤之痛,油然而生。日后在任何公开场合使用这些新谣歌曲,法律上都得先得到同意并给付使用费给中国财团才行。虽说这商业决定是当下通盘收购的主旋律,但作为涉及到国情、身份、认同等性质的新谣,几乎等同岛国特征的非卖品,竟也拱手让他国拥有版权,此时此刻,在凝聚国人向心力的当下,简直是一记闷棍!
必须澄清,海蝶旗下的大石版权处理部,拥有大量的曲目版权,新谣歌曲版权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但也就是这一小部分,成为国人独有的骄傲。当初要全盘出清,决策者可曾顾虑国人感受?卖掉其他流行于华人地区的歌曲版权,如林俊杰早期的作品,问题不大。
毕竟人家当红,而且作品也普遍受欢迎,作为走向国际化的本地歌手,这种商业决定只有加分。可是新谣版权如同附赠品,一并卖掉,无疑减分。
首先,和海蝶关系密切的新加坡词曲版权协会,在事前知不知情?若知情,有否在道德劝说之外,向海蝶提供任何留下新谣版权的方案?或者该问海蝶有否为新谣版权根留本地的打算?
或许有人认为新谣有可能因此走向神州大地,让更广大的华人市场认识。但任何代理版权(Sub-publisher)的机制,早在过去就实施过。认真说起来,委托中国财团推广新谣便可,实在无须双手奉上。更何况,财团应该志不在此,毕竟代表八九十年代岛国人文的新谣,要如何引起中国新世代的关注,实非易事。
前阵子来本地宣传台湾民歌40演唱会的元老级民歌手吴楚楚就表示,看到新谣在本地年年举办的盛况,有意将新谣介绍给喜爱民歌的台湾朋友。对于曾吸取台湾校园民歌为养分的新谣工作者而言,这是何等的光荣!只是当人家知道新谣版权不在自己人手上,这又是何等的难堪!
两年前,当中国李克强总理宴请到访的李显龙总理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演奏新谣歌曲《细水长流》,来比喻象征着新中两国今后双边关系将持续发展的意义,谁会想到若干年后细水长流,流向长江?
感叹无助于事,如何将新谣版权买回,应该是当务之急。办一场新谣义唱,用募得款项和中国财团交涉,或许可行。若碰到中国财团狮子大开口,就把层级拉高。让国家级的文化使命感介入。如果说,中国不断找回失落于世界各地的国宝,是找回民族精神尊严的一种必要维护,那么,同理,我们也务必要寻回自家的文化图腾。
还是那句老话,有些涉及到国情、身份、认同等性质的非卖品,断然不是财大气粗的鲸吞,就可以杜悠悠之口。
(作者是媒体/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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