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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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难得 [逝者如斯]-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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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8 10:1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下毕明 于 2011-2-2 9:26:3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美 食 难 得 ]]

        两天内打了两次牙祭,尝到了两种难得的美味,而且没花一分钱。这等好事,搁在往常是敲锣打鼓也找不到的,却让我碰上了。

       头一天,清早出工,父亲与我合作,割了一上午的小麦,割完九升地。中午,爷俩个啃了半锅蒸红薯,灌了几碗井水,休息片刻后又分头行动,各割了一块地。父亲割的那块地约三升;我的这块略大一点,约四升。村里的田地,全部用斗或升来计算,每亩合一斗二升。

       初夏的天气比较闷人。太阳当头,麦地里热气蒸发,上下夹攻如蒸笼一般,烘得人浑身是汗。汗水流过眼睛,模糊了视线,流过鼻子,痒痒的难受。我一面不停地用衣袖揩汗,一面奋力割着。割一升麦地挣一个工分,一个工分能换两斤红薯,两斤红薯能对付一餐。这就是现实。

       天黑以前,无论如何要割完这块地!我想。父亲患有胃病,身体虚弱,割个把钟头就必须歇口气,这时坐下来抽烟了。我不敢歇,不到累得喘不过气来,就尽量多坚持一会。

       “嚓嚓,嚓嚓嚓”,我继续挥动着镰刀,突然间,“扑哪哪”一声响,一只麻褐色的野鸡,竟从我眼皮底下凌空飞起。我被它吓得一抖,目瞪口呆。麦子有半人高,野鸡不声不响地蹲在那里,近在咫尺,伸手可及。我若非忙于割麦,早该发现了。现在迟了,真可惜!我有点懊恼。回过神来,定睛一看:啊哈!七个椭圆形的野鸡蛋,整整齐齐地摆在野鸡窝里!野鸡窝是由干草、枯树叶和羽毛筑成的,余温犹在。“爸爸!快过来看!”我高兴得大喊起来。

         父亲走来看过以后,很老练地说:“这是一只母野鸡,正在孵蛋,舍不得离开。”“它怎么不怕人?我都离它只一尺远了!”“它快当妈妈了。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吧。”父亲笑道,“这几个蛋你不要移动它,野鸡还会来孵的。它晚上不爱动,视力不好,你今天夜里来一趟,那时可以捉住它。”“它会不会把蛋弄走?”我问道。“不会。它没这个本领。”父亲教我道,“你把鸡窝这一撮的麦桩留高一点,这样就能挡住它的视线,也便于你辨认。”

         没有野鸡肉吃,至少有野鸡蛋吃,正所谓“求不到官还有秀才在”。七个小野鸡蛋,打一碗蛋花汤,不比井水咽红薯强一百倍!这使我很兴奋,干活也来劲了。“嚓嚓嚓,嚓嚓嚓嚓”,我的镰刀加快了速度,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收拾了这块麦地。“爸爸,你先回去做饭吧?麦子我来挑。”我对父亲说。“好,天黑就回家。麦子挑不完明天再来。”父亲捶了捶自己酸胀的腰,嘱咐我道。

         父亲的背影渐远。我砍来几根水竹,劈成细长的竹条,捆了六个麦捆,分三次将麦捆挑到村里的晒场。

         太阳如熟透的柿子般悄然坠落,天边只剩了几抹黯淡的残霞。鸟儿开始归林,三三两两地朝自己的小巢飞去。麦地前的一片树林里,传来婉转如歌的鸟叫声。它们也忙碌了一天,和我一样,该歇息了。

         挑回麦捆,我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向家门。这时,就见家门前聚着许多村民,正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什么。怎么回事?我上前一看:好家伙!门家小树上,挂着好大一条蛇!这条蛇长约七尺,比酒瓶还粗,其头部已被铁钉钉牢,垂直如棒。父亲手执一把尖刀,站在那小树旁,举刀往蛇颈上围圈一割,接着扯住蛇皮猛一使劲,将蛇皮整个剥下——蛇腹随之自然张开。“这皮可用来做二胡。”父亲说。他又顺手抠出蛇内脏,扔在一边,然后把蛇身取下,挽在了手腕上,转过身来。村民吓得赶紧后退,唯恐沾上了血腥气。“这玩意儿新鲜得很!等下大家都来尝尝吧?”父亲笑问围观者。“该死!吓死人!我们怕吃得!”村里人个个摇头摆手,连声谢绝。他们经常打死蛇,但却从不吃蛇。

         这条蛇是村民小何用锄头打死的,蛇头有一个形似王字的标记,村里人都叫它“王侯蛇”。小何知道我们长年缺菜,又听说贵城人敢吃蛇,出于好心,特意从野外拖回了它。父亲得到这意外的馈赠,喜不自禁,对小何大表谢意。

         父亲年轻时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自称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美食家”。他的爱好也相当广泛,其中之一,就是烹饪。我对此深有体会。

         此前不久的某一天,天已黑尽,我刚吃过晚餐,忽见父亲从万人水库回来。万人水库离我们村有六十多里,父亲显然走累了,一脸疲惫。“还没吃吧?我来做。”我说。“不用,还是我自己来吧。”父亲说着,变魔术一般,从口袋里变出一条细小的鳝鱼来。这鳝鱼还是活的,不到半尺长,正挣扎着。我见了好笑,说:“捡回来做么事?一口都不够,塞牙缝?”“这叫笔杆鳝,肉嫩味鲜,蛋白质含量也高,你不懂。我知道家里没有菜,在路边稻田里发现了它,特地捉回来的。”父亲说。他接着生火煮饭,剖鱼做汤。忙碌一阵后,这位美食家开始享受了。笔杆鳝被切成薄薄的小片,勉强遮住碗底,上面漂浮着几星红辣椒壳,更像是一种点缀。“嗯!真香!”他边喝边自夸道。我见他喝得津津有味,未免犯馋,就走上前看了一眼。“喝一口?包你满意!”父亲对十四岁的儿子说。我用汤匙喝了一口汤。“哇!好狡猾啊!汤快喝完了才叫我!”“怎么样?我没说错吧?”父亲拿筷子敲着汤碗中的小鳝鱼头,洋洋得意地说,“古人说‘兵不在多,而在于精’。这就是我的精兵。”

            而今,他有蛇肉吃了,更要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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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0:17:23 | 只看该作者
这一次,父亲跟那位[[克雷洛夫寓言]]中的著名的杰米扬先生一样,端上桌的仍然是汤。但此汤非彼汤,其中未加任何作料,仅有几滴豆油和一小撮盐。父亲介绍道:“吃肉要用素油,吃青菜要用荤油;吃蛇不必加佐料,免得夺了本味。”天早已黑得一塌糊涂,我也早饿得饥肠辘辘,急欲先尝为快。蛇肉雪白,蛇汤如奶,在煤油灯的灯影摇曳中,显得明艳照人。蛇肉有些粗糙,不如鳝鱼,可是,蛇汤却胜过人间一切美味!喝第一口蛇汤,感觉极佳,细细品尝,发现它兼有鱼味、鸡肉味和牛肉味,鲜美异常。“啊!真过瘾!”我由衷感叹道。“这也是一种补品,效果不比人参燕窝差。喜欢就多喝一点。”父亲很开心地说。我是生平头一遭喝上如此鲜汤,越喝越馋,越馋越喝,也不知适可而止,直喝得肚皮圆如西瓜,方才罢休。那模样,一定比酒鬼见了茅台陈酿还馋。

             辛劳了一天,吃过饭,尝了蛇肉,喝了一肚皮的汤,睡意悄悄袭来,不由人不上床。麦地中的那只野鸡,因此多活了一夜。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爬起来,拿起冲担镰刀,又去割麦。走在乡间小路上,我心里想:野鸡啊野鸡,如果你今天还在那里,如果你还像昨天一样胆大,那就对不起了!

            离昨天割过的麦地越来越近了。上坡,下坡,转个弯,我远远望见昨天做了记号的麦桩下,有一团黑糊糊的东西。那就是野鸡!太好了!爸爸真是神机妙算!我暗暗将冲担往肩后挪动,轻手轻脚地走近它。野鸡伏在窝中,左眼正对着我,由于全身心地投入到孵蛋中,居然视我如无物。离它只有一米了,它仍然一动不动。我双手握住冲担尖,先挺腰,后躬背,利用身体的运动和双手的力量,“啪”的一下:冲担的另一头铁尖尖,把它砸个正准。野鸡连哼都来不及哼,就一命呜呼,走上黄泉之路。

             人是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小坏蛋。

            眨眼功夫,用冲担打死了一只野鸡,叫人怎不欢喜!我快步上前,提起它一看,早断了气。再看看窝里,小蛋被击碎了两个。我抓起剩余的野鸡蛋,迅速装进衣兜,一路小跑着回家报喜。

            “爸爸!你说得真准!它真的还在那里,被我一冲担劈死了!”我摇晃着手中野鸡,高兴万分地宣布道。“好运气!好运气!今天又有美味尝了!”父亲笑逐颜开,连连夸道。

            人逢喜事精神爽。这一天,我一人割了八升麦地,还将昨天和父亲一起割的小麦,也全部挑回了村。

            原定中餐吃薯茶的,父亲破例煮了一锅稀饭,以示庆贺。那野鸡的鸡杂部分,和稀饭一起顺流而下,直入肠胃。我还埋怨父亲道:“应该煮干饭,不应煮稀饭。”“晚上吃干饭吧。肚里空着一点,晚上吃野鸡肉更香。”父亲又解释道,“一天吃两餐干饭,太浪费了!”

            晚上一餐,爷俩个吃得比过节还快活。平时吃饭只煮一斤二两米,这一餐,煮了一斤半米,尽肚皮装。父亲很耐烦地把野鸡身上的肉全部剔除,用他擅长的刀功把野鸡肉切成细丝,再加上辣椒爆炒,炒得恰到好处,鲜嫩可口;另将野鸡骨架连头带爪熬了一大碗汤,香味四溢,令人胃口大开。父亲和我边吃边喝,谈笑风生。遗憾的是:哥哥去铁矿做工,久未归家,不能与我们共享这顿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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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8 10:17:46 | 只看该作者
“童子何知,躬逢胜饯。”吃得满口野味香的我,心有所感,忽然想起了唐人王勃《滕王阁序》中的句子,不禁念出声来。父亲听了呵呵一笑,毕竟是才思敏捷,马上对了句:“老夫不才,越俎代庖。”

               “爸爸,人是不是在高兴时就喜欢‘掉书袋’?”我忽然问父亲道。“没错,杜甫不是说‘李白斗酒诗百篇’么?有吃有喝,才有兴致掉书袋,显摆一下自己。”父亲又一笑说。“还有‘愤怒出诗人’的说法呢?怎么解释?”我从小受祖父熏陶,对诗歌方面的问题比较留意,因此又问道。“这话也没错。陆游的‘早岁哪知世事艰,中原北望气如山’,鲁迅的‘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就是‘愤怒出诗人’。但也有另外的一些诗,像杜甫的‘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等句子,就与愤怒无关。其实,喜怒哀乐都可以入诗,关键是要写得精准。”父亲说。“你写过诗吗?”“读过一些,没写过。”“你读过那么多诗,有底子啊,怎么不写诗呢?”“这个世界诗人已经够多了,我不想滥竽充数。”父亲回答道。“前些时我看见你写的一张字条,写的是萤火虫,还配了曲子,那叫歌词吧?我觉得就像是诗。”“哦?你看见了?父亲似乎很诧异,说,“那天收工得晚,路上看见很多萤火虫——在漆黑的夜空中,许多微微的光在慢慢地移动。感觉有些奇特。后来就随手写了几句,但不满意,又扔掉了。”“我不晓得你还会作曲,再说那个歌词写得也蛮有诗意的,不该扔掉的。”我惋惜地说。''到我退休后,会写一些东西的——因为我所经历的都值得一写。”父亲如是说。“到那时再猛掉一下书袋?”我笑着问道。“然也。”父亲说罢也一笑。

               “萤火虫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一辈子的:即使在黑夜中,即使形单影只、孤立无援,也在努力发光——哪怕是极微弱的光。”父亲又说。我听了点点头。“我希望你将来也能发出点光来。”他借题发挥道。“要是天天有这样的美食,也许不是太难的事。”我想幽上一默。“那不一定。”父亲很温和地驳我道,“曹雪芹写《红楼梦》,居里夫人发明镭,都是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完成的,是自强不息和辛勤劳动的结晶。”

                  他们未必有我们艰苦?我心里嘀咕道,只是不敢说出来。

                  此时此地,我只对美食感兴趣,恨不得把全天下的野鸡和蛇都捉来供我享用。吃完这两顿美餐后,这种愿望更强烈了。在往后的下放岁月中,我常常会情不自禁地怀念这两顿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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