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请问[吸引力法则] 与 [因果法则] 的 利害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123    时间: 2012-4-12 21:38
标题: 请问[吸引力法则] 与 [因果法则] 的 利害关系
Teo Just 请问[吸引力法则] 与 [因果法则] 的 利。害。关系 ::: t
两种法则之间可有丝毫矛盾?
谢谢您。::: t
作者: 王瑞贤    时间: 2012-4-15 08:01
1# 123

请问[吸引力法则] [因果法则]
利。害。关系

因果是事物的必然变化,换句话说,先有“因”(前极),在[吸引力]的作用之下,变成了“果”(后极),这是它们在事物变化过程的位置。
[吸引力]的作用之下,“因”会变成“果”;然而,并非所有的“因”变成了“果”都是由[吸引力]所造成,可能由如:放下法则、无常法则、渗透法则、微吸管法则、地心引力,基因……等等,所造成。
[吸引力法则] [因果法则]并没有利害关系;若有,都是人的主观意识所造成的。


吸引定律又称吸引力法则,由励志书籍《the secret秘密》普及开来; 什么是吸引力?有一种我们看不见的能量,一直引导着整个宇宙规律性的运转,正是因为它的作用,地球才能够在46亿年的时间里保持着运转的状态;也正是因为它的作用,太阳系乃至整个宇宙中,数以亿计的星球,都能相安无事的停留在各自的轨道上安分地运行,这样一种能量引导着宇宙中的每一样事物,也引导着我们的生活,这种能量就是——吸引力
http://baike.baidu.com/view/1926473.htm#1_3
吸引定律最简单的定义就是:同类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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