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会心得意】 关于“认账”及其他 [打印本页]

作者: 阳阳    时间: 2011-3-6 09:38
标题: 【会心得意】 关于“认账”及其他
声气相投的伙计们是应该常常相聚的,交流的快乐好比浓茶淡酒,别有滋味。
昨晚的妙语绮思,恭录一二。

曰:“认账”可分两种,认别人的账和认自己的账。
前者是接受你不能改变的;后者是改变你不能接受的。
肯认别人的帐是社会要求,基本道义,人人当勉力为之。能认自己的账需要智慧和能量,是高超的人品才有条件追求的,多数庸人整日满腹沮丧,苟且偷生。

曰:林志玲的魅力到底是什么?认真追究一下贱气得很,不过是殷勤发射“乐意提供良好服务”的暧昧而已。良家妇女不好学的,正常场合不引起误会才怪!

曰:美乃滋是蛋黄和油做的,富含美味的胆固醇,难怪放了美乃滋的肉肉烤一烤就有油炸的香味了。

曰:原来以为抵触儿媳妇的婆婆是少数,现在才知道这个比例大得惊人,和蠢人在社会中的比例一致。

……
作者: 要有光    时间: 2011-3-6 19:20
废话,有难吃的胆固醇么?
作者: 狮城六点半    时间: 2011-3-7 09:46
1# 阳阳

林志玲不是良家妇女?对哦,艺人的确区别于一般人
作者: 白白的    时间: 2011-3-7 10:00
一切都有代价啊
作者: 忘忧轩    时间: 2011-3-7 10:02
当然得认账啊。不认账的什么下场?
作者: 一日之计在于晨    时间: 2011-3-8 09:02
偏偏有些自作聪明的就以为没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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