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关 于 概 念 的 哲 学 概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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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语境之外
时间:
2011-2-15 19:51
标题:
关 于 概 念 的 哲 学 概 说
本帖最后由 语境之外 于 2011-2-16 11:02 编辑
关键词
:概念 灵魂 哲学 通约
谁都知道,概念——对这个世界有多重要。
我们学习知识、探究问题、了解事物、把握规律需要凭借概念,我们探究历史、关注现实、谋划未来、统观世界需要巧用概念。前者被当作工具,因而在具体的运用环节上,属于可以被人们灵活使用的概念(就事论事的概念属于这一种);后者被视为智慧,它属于那种在人类发展遇到难以为继的问题时,可以引领人们社会践行的概念(具有哲学意味的概念属于这一种)。所以,概念的灵活性——在于它把握客观事物相互联系的质真性;概念的智慧性——在于它在引导人们社会践行时能够满足最广泛的逻辑通约性。缺失了这两点,概念的灵魂就不在了!
概念不只是用来陈述事实的(自然的、社会的、人的),也是用来概说差异的;概念在指涉对象时或许是静止的,但概念在差异性存在中建构价值联系时必定是运动的。前者说得是概念的功能性,后者说得是概念的运动性。概念在陈述事实、指涉对象时,概念与它陈述的事实和它意欲描述的对象之间,必须具有指称明确、内涵到位、外延准确、论述周延、形式得当等特征。否则概念的功能性不足以呈现,客观事物相互联系的质真性不足以保障。
同样,在差异性存在中所建构的概念,必须是在人类指涉不同对象的概念约定中,最能把当下面对的各种矛盾整合一起、寻求最大公约和在整体构造上最能凸显其内在合理性的概念。否则,人们意欲建构的概念,在引导人们社会践行时就无法拥有最广泛的学科兼容性、最畅达的逻辑通约性,乃至人们在面对各种学科壁垒和社会面对的文化冲突时,就不足以从中寻求更宽容的理性疏通、更人性化的社会保障。
人们在工作中所面对的概念,属于前者(静止概念)。因为工作中的事物是按相对成熟的规范模式来运行,概念指涉的事物具有相对确定性。而在面对个人和社会乃至与世界同步发展的变化关系时,则要接触后一种概念(运动概念),只要你意欲从这个变化的世界中,谋取自身存在的生命意义和价值,你就将与运动概念相遭遇。因为世间的一切都是那么不确定。在不确定之中寻找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就要确立一种时时性的互动关系,就需要在这个动态的关系框架中学会面对新的事物、概念和问题。
显然,人是全部概念的使用者,概念需要适合人来把握。当概念仅作为工具来使用时尤其如此。否则概念的功能就不能得到最好的发挥,知识的力量不会得到优化的社会利用。而这种在宏观上产生的令概念和知识‘臣服’于社会应用的情形,又仿佛对人类命运的一种社会异化,一种文化改造,一种历史进步!
但不要忘记:自然-社会-宇宙必然是全部概念的最后驾驭者。因此概念的最高境界,不是让每个智者(理性个体)都能最好地理解、掌握和运用,而是让那些置身不同历史国度、文化异质的人类个体,均能在自己文化类群中——把他们/它们植根自身历史、因应时代发展特征的社会主体性作用,通过参与全球经济生活的方式(市场-文化运作的方式)巧妙地发掘出来。毋庸置疑,人的社会主体性作用,在人类变换自然活动中的这种自由渗出,不仅给出了人和自然、社会乃至宇宙最真实的天人合一关系,同时也给出自然-社会-宇宙藉此驾驭人类历史命运的主体性关系。
如此,关于概念,我们看到不同以往的更多内容。它陈明这样一种结论:概念是运动的!
概念不只在人的头脑里、思维中,作为一种具有特定语义规定的精神现象来传递;当精神映照世界、语言投向具体,便会从对象方面,为概念设定好类属于人的运行方式和思维轨迹。质言之,概念总是在它类属于人的内涵-外延中发生历史性更移。如果概念不再运动了,世界还在发展、精神还会发光吗?
作者:
语境之外
时间:
2011-2-18 10:57
本帖最后由 语境之外 于 2011-2-19 13:45 编辑
人们常常忽略这样一个细节:当生产社会化程度相对低下,理性个体往往同时面对两类事物,既要通过某种技术性、经验性的重复性劳作维系家人正常的生活;又要直接面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交织一起的各种社会矛盾。也就是说,来在现实的理性个体,将同时面对两种截然不同的对象事物:相对静态的、具有明确指涉对象、明确目标途径、明确劳作手段的(适合静止概念描述的)
对象事物
,和恒定变化的、指涉对象不很确定、目标途径不很明确、社会手段不知为何物的(适合运动概念描述的)
社会性事物
。
这样,人们在生产生活中,人的思维就会被这两类事物分割开来,置身在一种既要实现这、又要兼顾那的双重选择的社会矛盾中。于是,如何在这两者之间化解矛盾、寻求统一,就成为概念思维首先面对的发展主题。它既要廓清
生存需求应然面对的
对象事物
同
已然存在的
社会性事物
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又要确立所有对象事物
在它所属的
事
物类别中的独特性
,以便在对自己生产生活的社会言说中,
涉及同类事物时
能够形成有所区别的概念约定。于是,在个人生活同整个社会既矛盾又适应的发展背景下,人的思维理性就会在两种存在形态(应然存在和已然存在)向着实然存在的社会转变中——
不可避免地
与矛盾论
和
辩证法
不期而遇。
然而,当社会分工达到了一定的生产社会化水平,每个理性个体,都在时下的分配体系、法律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规范下充当特定社会角色。
这时,每个喜欢以自己精神面貌看待世界的理性个体,都习惯以自身特有的职业视角观察事物、研究世界、分析问题;而每种职业视角又都有其难以摆脱的局限性!这种局限反映在概念与其指涉对象间的相互关系时,就表现出:以这种相对静止的经验模式构成对其他事物看法的主观延伸;反映在从业者所在的学科领域上,就表现出他们以‘外行’的口吻对其他事物、行业、产业乃至其他学科——提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某种
为我客观化的社会要求
,
而市场经济的发展甚至加速了
人们提出这种要求的社会可能性与现实性
!
这种情况在不同行业-领域中的普遍延伸,就会从根上改变我们生存其中的那个类属于人的世界全貌!也就是说,所有学科、所有部门、所有产业和从事不同职业的所有理性个体都将面对这样一种崭新的社会局面:互为对象-彼此面对,相互影响-交互渗透,为我所用-彼此共赢的发展局面。
这就为学科领域之间的交叉、渗透,和对从前部门的归并整合,以及对产业结构的社会调整——提出了社会需要,而市场经济的配置机制亦为这种需要变为现实,提供了全部可能和社会必要手段。乃至人们关于世界的看法、甚至从中孕育的
把全部科学作为类属于人的科学
之
哲学主张
,都将在崭新的历史进程中
以某种文化精神的方式释放出来
。
作者:
语境之外
时间:
2011-8-7 12:35
本帖最后由 语境之外 于 2011-8-7 13:04 编辑
要说明世界的发展,欲改变旧的观念方式、顺应历史变化,总要把我们的哲学视野追溯到人的思维、语言、概念和理性是
如何发生的
这类
基本问题上来。
但是如何追溯,这种追溯是从现象之域出发,还是从问题之域起步?是就问题谈问题、就概念说概念,还是把思维、语言、概念和理性这类
似乎发端于人类个体的
‘
真实情形
’
做一番周密的哲学陈述与考察?
追溯的结果
是重新回到抽象的思维、语言、概念和理性层面,还是
由此递归到人和世界同步发展的社会历史层面
,进而
在
人和对象世界之间
形成一种
更加鲜活的
、
超出以往理性规范的
智慧纽带
?个人以为,在这些问题上尝试给出确实性的回答——这才是哲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一谈到认识世界就接触到一个敏感的话题:
个人理性
和
人们心意以内的
观念意识与文化
(思维)
图式
,以及这种意识和图式的建立、它们的内在合理性及其来源问题。倘对这些构架性的问题模糊不清,我们对问题的探讨就变得离散、没有目标。
另方面,既然这类问题
最终要递归到
人和世界同步发展的社会历史层面
,那么对于人的思维、语言、概念和理性的探讨
,就必须纳入一个普遍的
、
类属于人的
几种存在形态
(实然存在、已然存在、应然存在)
相互缔结的关系之中
去考量。在这个过程中,既要肯定形式逻辑的合理性,更要赋予辨证逻辑的科学性。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在一种‘历史递归的圆滑曲线上’,看到当
下人类观念方式的变革
——对以往思维、语言、概念和理性的
历史重塑
。
作者:
语境之外
时间:
2011-8-7 13:08
本帖最后由 语境之外 于 2012-4-28 17:19 编辑
客观地说,来自人们心意以内、凸显个人理性的思维和逻辑,通常
很文学
、
很艺术
、
很自我
、
也很人性
。因为,在与人们
认知理性
发生对象化联系的
事物层面上
,人的意识往往
处在个人理性的
社会引领之下
。人们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和把握,通常需要大量知识背景、系统分类、概念支撑、学术考据,并在命题方向上
引经据典
、
多方论证
、
科学分析
、
合理预设
。这样才能将事物的发展线索、规律特征以条理清晰、系统规范和经验理性的
方式
呈现出来。此外,从社会推广和文化传播的角度说,人们通常把关于这类事物的认知过程,
以最能适合人们社会驾驭的
认知范式
、
理性工具
、
概念模式
定格下来
,从而避开繁琐的分析判断和复杂的印证过程,
仅仅通过简单的命题设定
、
事实分析
、
逻辑传导
、
概念递进
,就将心意以内的价值欲求
在人们关注这类事物的
特定方向上
线性地凸显出来
。一般说来,人们对某类事物的
理性认识
与观念传导,就是在这种
适合社会推广的
、
形式化的认知层面上
实际发生的
。乃至这种情况的普遍性,
又令其变得自圆其说
,它给人的感觉是:这种思维逻辑
很理性
、
很自洽
、
很经济
、
很形而上
。
形式逻辑的运用主体通常面对这样一类事物:它总是
在特定的条件下
,
根据应然存在的
对象事物
(与自然、社会和人
发生某种价值关联的对象事物
)
及其关系构造
,按照实然存在对它(这一对象事物)的客观要求(
目标指向
),将已然存在中
相互差异的相关事物
,经过缜密的系统分析、归纳综合,逻辑地(无歧义地)对位其中;从而也在客观上通过理性个体的认知实践与逻辑抽象经历一次自我实现的过程。
形式逻辑的运用主体
,更适合把握
与个体认知活动具有一一对应关系的
对象事物
,
抑或与理性个体思维同步的逻辑事物
。通常它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
、当着理性个体在同自然、社会乃至同类构成对象化关系的活动中,
遇到与从前截然不同的对象事物
(或表象),他首先需要廓清这个事物同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由综合、抽象给出概念的大前提),需要确立这一事物在它所属的
事物类别中的
独特性(通过定义、划分给出属加种差),以便在人们指涉同类事物时形成有所区别的概念约定。
同时通过由此给定的人们关于这个事物的相关表象、语言文字及其
传导给人们的
经验反射与神经信息
,
在社会引导的本能欲求和理性指涉的具体方向上
——
将差异性事物与对象事物链接起来
(将已然存在与应然存在链接起来)。而这种链接通常是在以往生活经历、神经反射和定向重复的语言文字、意识内容、概念约定的基础上来达成。它所传递的是,能够被主体以往的经验模式所复合、所接受、所重复、所控制、所调用的具体内容;具体说是被某种生存意义给予默认、肯定的意识内容,和被理性规约的思维过程与知性创造;也是在短暂时间内,
容易迅速集结一起
、
让人们感受
、
记忆
和
传达的
不同概念组
和
各种信息束
。毋庸置疑,
人类的思维
-
语言
、
文字
-
概念和藉此构成的意识能力
,都是通过已然存在与应然存在的理性链接,和对所有关联环节(经验反射与神经信息、语言
-
文字、概念
-
意识)的系统耦合与思维加工来实现的,这里(所有关联环节的系统耦合与思维加工),正是大脑皮层(及其功能构造)、神经元和人的自我意识发挥作用的最佳领域。
2、而后制定计划、拟定条件,
根据
对象事物从实然存在中
凸显出来的
可能性、现实性及其关联模式与内在要求,
亦根据
对象事物
被理性个体自由驾驭的
具体特征
、
经验状态
、
理性标识
(概念约定)、
目标指向
,将从前同理性个体
保有认知联系的
各种差异性存在
(已然存在)有步骤地整合起来、适合其上;进而在理性主体逻辑自洽的关系构造中(自我实现的认知活动中)各司其职、功能对位地关联一起。藉此引导人们运用
全新的关联模式中
(思维式样)构成人们了解、探究和把握这类对象事物的
组织机制和必要条件
。
需要强调,这也是人类个体指涉事物、探究其表现形式(形式化方法)、了解事物一般属性(公理化方法)的社会主体条件。这个条件说:
指涉事物时
,要求
最大限度地
凸显人类欲求其中的
目的性
;
关涉主体时
,要求
最大限度地
适合人们理性驾驭的
主体性
。反过来说,人们对事物的科学认知与整体把握,也是在人的这两种目标指向的社会约定中
来对位、去组合和价值呈现的
。正因如此,人们在对这一事物
适合实然存在的
功能启动
、
意义彰显
、
价值实现
的巧妙运用上——亦即人们关于对象事物的
现象昭示
、
经验重复
、
意义指引
、
概念表征
、
主体认知
等
意识环节上
,方才表现出无歧义性、整体自洽性和逻辑的一致性。这里思维逻辑的一致,显然是在理性思维业已给定的关联模式(思维式样)中来实现的。
3、差异性事物在这全新的关联模式中各司其职、功能对位、贯通一起的过程,也是理性个体
根据这一事物
指涉在特定方面的
对象化关系中
——
抽象开去、昭示事物本质属性和自我实现的过程
。很显然,无论是对事物概念的厘定、已然存在与应然存在的链接,或是对象事物在实然存在中意义内涵的全面昭示与凸显,这期间人们通过思维语言、文字概念、自我意识达成的所有约归、通则和一致,都将成为人和对象事物之间——意欲构成主体性驾驭关系的(归属于实然存在的)现实证物,成为人之为人的一个理性的社会性标识。
在这里,无论是作为差异性存在的相关事物(已然存在),或是同人们发生对象化联系的对象事物(应然存在),
它们同
形式逻辑驾驭主体所给定的
具体条件之间,始终保有某种无歧义的内在一致性。换言之,对理性个体而言,无论是已然存在的对象事物(从复杂的差异性存在中概括的事物——大前提P),或是人们意欲把握的对象事物(人们意欲对其作出判断的事物——小前提S),
在这给定条件的界域内
,特别是各类复杂的事物类别——在其
附属于大前提(P)的各种独特性之中Pn
,业已包涵了将两者同一起来的共有项——中项M。以至,在彼此相殊的P和S之间,
始终处在理性个体
可比较、可识别、可分析、可综合、可演绎、可运用的
主体驾驭范畴
。因此,在理性个体
运用特定条件
将二者(P和S)整合一起的逻辑推论中(向着实然存在所要求的事物形态转变中),只要我们借以推论的中项M始终来自 P或Pn,且M≠P或Pn,P和S之间(从复杂的差异性存在中概括的事物同人们意欲对其作出判断的事物)总会通过理性个体的巧妙设定,寻找到令其二者互证、互通、互用、互明的
条件对等关系
与
逻辑递进关系
,进而作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
因此,在形式逻辑的运用中如何在
给定条件的界域内
设置中项M
,并利用中项将P(或Pn)和S有机地联系起来,就变得至关重要了。鉴于各类复杂的事物类别——
在其
附属于大前提(P)的各种独特性Pn之中
有着类属于人的广泛约定
,
以至形式逻辑的全部奥秘,就在理性个体
对于这个属人约定的
合理择取
和
对中项M的
巧妙设置
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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