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让有条件的男人们掀起离婚和养小三的高潮! [打印本页]

作者: 猫鱼    时间: 2010-11-29 10:20
标题: 让有条件的男人们掀起离婚和养小三的高潮!
钉子汤 于 2010/11/26 21:04:2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据说《婚姻法》在修改,并且向男女平等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不再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倾向于女性。其中有条文将规定:父母给自己的房产,离婚后归自己,配偶不再共享;小三财产权不受保护。。。。。。这些条文充分体现了一种“公平公正”,我们的社会已经没有“弱势”一说了。

想那日本男人最惨,离婚时,几乎必须“净身出户”,基本丧失财产权。那些欧美名人也很冤,包养小三,照样要付出赡养费。在中国的决策者眼里,这样的法律规定简直是“犯罪”!是侮辱女人无能,只能依靠男人!

男人们生活在中国就爽歪歪了。有条件大胆地包养小三吧!谁叫小三犯贱!犯贱就得受到作践!至于离婚,那是没有压力的随心所欲。不让对方分得财产的方法太多了,现在的年轻人有多少自己的财产?还不都是父母给的!所以小钉提醒中国女子:与李刚之流的儿子结婚很危险,到时很可能被玩弄几年后始乱终弃,人财两空啊!

当然,李刚们的儿子们即将迎来性生活的春天,一夫一妻只是法律的噱头,多结几次婚就什么样的味道都可以尝到了。李刚们自己也可以大胆地包养小三了,就是生了私生子又当如何?谁叫小三贱!法律规定他们可以不负责。

小钉暗下决心:将来无论如何要进入到革命队伍中去,成为李刚们的一份子。让我们一起参与到离婚和养小三的高潮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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