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2325.从“失出无罪 失入死罪”看以人为本 [打印本页]

作者: 王东镇    时间: 2010-9-28 00:12
标题: 2325.从“失出无罪 失入死罪”看以人为本
2325.从“失出无罪失入死罪”看以人为本
2010.9.28
“失出无罪 失入死罪”是我国宋代的司法制度,可谓“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另一个极端,却也体现了我国封建王朝的以人为本。
即便如此,也没能避免岳飞的冤案发生,可见避免冤假错案何等之难。
但“失出无罪 失入死罪”,总强于“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和虚无缥缈、形式主义的错案追究,比起“疑罪从无”的软弱无力多了几分威慑,体现了对滥用权力者的冷酷无情和对弱势群体的真正关注。
在倡导以人为本和实行法官独断的今天,我们可否借鉴一下宋代的司法制度呢?





欢迎光临 两极哲理 (https://mail.lee-philosophy.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