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26年前1万元买下排屋 博200万搬迁赔偿 庭判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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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0-7-10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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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前1万元买下排屋 博200万搬迁赔偿 庭判7万
傅丽云 报道
26年前以1万元买下排屋,拥屋却不拥地的退休男子,每月只付20元地租给地主。去年,他拒绝地主要他搬迁的要求,认为只要继续缴交地租,他就享有继续住下去的权利,可以占用地段到地契期满为止,也就是公元2883年。
地主后来让步,要赔他22万5000元,屋主还是拒绝,要索讨180万至200万元,他才肯搬。
今年3月,地主王明忠(起诉人,译音)只好向高庭申请,向屋主吴金糖(73岁)发出交出空屋的庭令。
双方闹到高庭时,高庭法官陈成安还把案件搁下,要吴金糖仔细考虑地主的赔偿,尽可能与地主取得和解。
法官当时提醒吴金糖,如果无法达致协议,他可能得下令为排屋估价,以便评估房子的合理赔偿额。不过,专业估价师的估价可能比起诉人愿意付出的赔偿额还低。换句话说,吴金糖最后所得,可能不及22万余元。
法官在判词中说:“答辩人(吴金糖)说他要为房子估价。他决定博一博。”
结果,地主和屋主各自聘请估价师估算排屋的价值,分别只有6万7000元和7万4000元,都只有赔偿额的三成左右。
尽管如此,法官还是给吴金糖第二次机会,看他是否要接受地主的赔偿。答辩人坚持继续打官司。
最终,法官裁决较高的估价是较合理和公平的赔偿。他令地主只须赔偿吴金糖7万4000元,还令吴金糖在4个月内交屋。
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0-7-10 18:29
这起不寻常的案件所涉及的地皮,就在万礼路附近的明碹路(Meng Suan Road)。该地段有九间排屋(20号至28号),999年地契如今尚有873年。
1959年,这些排屋的屋主每月只需支付7元地租。1976年地租涨至15元,1981年至今,地租每月20元。
这片土地的拥有人王明忠目前就住在该地段的第20A号独立式洋房;答辩人吴金糖是24号排屋的屋主。
屋主决定上诉
吴金糖昨晚受访时,表示他已决定向终审法院上诉,不便置评。但他透露,他已在数年前把排屋租给一名从事服装业的中国人,月租原本是800元,后来调到1100元,之后又下调到900元。他与妻女目前住在妻姨的排屋,但拒绝透露所在地。
除了吴金糖的排屋,起诉人之前也与另两间排屋的屋主打过官司。如今,该地段中还剩下三间排屋的交屋事宜悬而未决,起诉人也打算通过法律途径取回这三间排屋的地皮。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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