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酒类管制法案若通过 警方有权禁止业者售卖玻璃瓶装酒类 [打印本页]

作者: 爱琴海    时间: 2015-1-30 13:26
标题: 酒类管制法案若通过 警方有权禁止业者售卖玻璃瓶装酒类
2015年01月30日



新拟的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案通过后,执法单位能根据个别地区的饮酒和治安情况,禁止业者售卖玻璃瓶装的酒类,避免酒客闹事并以玻璃酒瓶作为武器袭击他人。
总理公署部长兼贸工部及内政部第二部长易华仁昨天在国会回答扎吉哈(蔡厝港集选区)的提问时指出,有关当局一般为住宅区和非住宅区零售店的售酒执照设下相同的执照限制,但是如果特定地区或邻里存在违法或治安问题,相关单位有权不颁发执照,或针对情况设下特定限制,如禁卖玻璃瓶装的酒类。
扎吉哈询问,政府能否考虑只允许住宅区的零售店售卖塑料瓶装或灌装酒饮,降低玻璃酒瓶对他人人身安全可能造成的危险。
虽然政府有权对执照设限,易华仁强调,当局这么做时须考虑其他因素,包括“消费者的体验及业者的商业考量”。
目前,竹脚熟食中心已开始试行禁卖瓶装啤酒计划,过去三个多月内没有发生任何打架事件。
去年8月,一名19岁印族男子在竹脚熟食中心收碗盘时,被一名醉酒男子以酒瓶从后袭击。梧槽邻里警局警员过后建议竹脚熟食中心的摊主只卖罐装啤酒。这项计划从去年10月试行,原以三个月为期。由于成效不错,警方和售酒摊贩因此决定延续计划。
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案(Liquor Control(Supply and Consumption)Bill)上周一在国会提出一读,若通过,将从4月生效,届时每晚10时30分到隔天早上7时,所有零售商禁止售卖酒类饮料;公众在同一时段也不能在公共场所喝酒。

http://www.lee-philosophy.org/viewthread.php?tid=18054&extra=page%3D1
-




欢迎光临 两极哲理 (https://mail.lee-philosophy.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