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向男友求婚 嫁了才知“要等10年” [打印本页]

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5-1-23 13:22
标题: 向男友求婚 嫁了才知“要等10年”
向男友求婚 嫁了才知“要等10年”
2015年01月21日


熊姓妇人以为因窃盗罪入监的潘姓男友很快出狱,写信到狱中求婚,熊妇后来探监得知老公还要服刑十年,以对方施用诈术骗婚为由,诉请离婚获准;全案上诉后,熊妇心软撤告,但她却因外遇遭潘控告通奸,她再提告请求离婚,但法院这回判她败诉。全案可上诉。
卅多岁潘姓男子因窃盗罪2011年3月17日入监,4个月后和熊妇结婚。没多久,熊妇提告诉请离婚,理由是丈夫骗说刑期仅四年四月,建国百年政府会减刑、有假释,她误信丈夫一年后就能出狱共同生活,所以和他结婚,想不到探监时发现丈夫刑期13年四月,2024年5月才刑满。
她说,狱方证实丈夫另犯多项重罪,不可能一年后就出狱,她犹如晴天霹雳;若知道丈夫刑期真相,绝不结婚,因为她无法忍受十年独守空闺。
潘姓男子反驳,当时的刑期确实仅四年多,他也告诉太太还有很多案子没判;妻子知道他在服刑、主动求婚,绝不是他骗婚。不过,若太太借他十万元,他愿意离婚。
法院查出熊妇写情书告诉丈夫“我想做一件事情,那就是和你办结婚手续”、“真心祝福你明年可以自由”,研判她以为丈夫快出狱而求婚;审酌男方短期内不可能重获自由,难维持婚姻而判准离婚。潘姓男子不服判离,上诉高院,熊妇也回心转意而撤告。
后来,熊妇外遇怀孕七周后堕胎,并于前年夏天向丈夫承认婚外情;潘不甘心在狱中被戴绿帽,气得控告妻子妨害家庭。
熊妇被告后,再以丈夫怀疑她不忠,无法想像十年后如何和平生活等理由诉请离婚;潘则说,他入狱前留下大笔金钱、保障妻子生活无虞,他深爱太太,不愿离婚。
一审认为女方外遇、男方犯罪,两人都有错,判准离婚,但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为,熊妇知道丈夫刑期后仍撤回离婚之诉,不能就同一事件再提起离婚诉讼。此外,她还通奸遭判刑两月、得易科罚金,她诉请离婚无理,改判不准离婚。

来源: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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