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社论:极端主义的不同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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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5-1-13 13:06
标题:
社论:极端主义的不同面向
社论:极端主义的不同面向
201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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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2015年1月13日
包括回教国家在内的全球40多国领袖,星期日在法国首都巴黎参加百万人大游行,表达不畏惧恐怖分子用暴力手段钳制言论自由的行径。欧美各大城市在同一天也出现规模不等的游行,展示对法国以及言论自由理念的支持。很多游行者手持的“我是沙尔利”标语,象征对遭恐怖袭击的讽刺漫画杂志《沙尔利周刊》所代表的言论自由价值的认同,以及对宗教极端主义的反抗。
不同意见和立场之间的理性对话,是现代文明的标记之一。伊斯兰极端主义用杀戮和斩首的方式对付异己,不论用什么标准来衡量,都是野蛮的表现。因此,生活在现代文明的人们,自然群起挞伐极端主义恐怖分子的暴行。顾名思义,极端主义者身处意识形态光谱的边缘,却自以为代表绝对的真理,视一切异端为邪恶。他们不理会现实世界和人性的多样与复杂,反而要现实符合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甚至不惜代价要实现乌托邦。
吊诡的是,这种非黑即白的世界观,对于不少人却有致命的吸引力。很少人不希望自己的看法正确,或者暗中祈望现实符合自己的理念来运转。这种自认能代表绝对真理的极端立场,让信徒对自己产生道德虚荣感,以正义的代表自居,睨视天下;并用替天行道的精神,批判攻击对手的错误,甚而在矛盾高度尖锐化的情况下,诉诸暴力,伤害生命,且因为自我合理化的正义感,而毫无一丝内疚。
枪杀《沙尔利周刊》漫画家的恐怖分子,无疑是极端主义的典型代表;受害的漫画家以身殉道固然悲壮可敬,但他们未尝不也是身处于光谱另一端的边缘。对他们而言,世间没有不能被无情嘲讽的权威,任何被他人视为神圣不可亵渎的信仰,都只是等待被戳破的愚昧和虚伪。在他们看来,越是不容冒犯的禁忌,才越是值得高喊出声的皇帝新衣;理性是衡量文明的唯一标准,其余的只是迷信。对比源自基本教义派的伊斯兰极端主义者,这类自由主义分子所膜拜的,是另一种教条和偶像。
虽然信仰绝对言论自由者不会杀害对手,但他们自我辩护的逻辑,与他们所批评的宗教极端主义并无二致:因为言论自由(神)是唯一的真理及绝对的善,所以享有不容质疑和没有界限的权利;冒犯权威才会带来进步,为了文明的进步,被冒犯者固然有反驳的权利,但也必须承担被冒犯的义务。然而,关于实践言论自由时该承担何种义务,这些极端主义信徒却欠缺必要的反省。
个别西方舆论在反省言论自由的界限和义务时所遭遇的抨击,就反映了这种极端主义的心态。当英国《金融时报》欧洲新闻主编撰文,批评《沙尔利周刊》刻意挑衅伊斯兰的做法是“愚蠢”的行为时,就面对排山倒海的抨击,作者更被咒骂为“自由的耻辱”。《金融时报》最后在庞大的压力下,被迫删除了部分尖锐的文字。可是这并不能阻止有识之士的反省,“我不是沙尔利”,成为了这股质疑言论自由极端主义相对弱势群体的口号。
自由主义因为欧洲启蒙运动文明称霸全球数百年,而取得了“普世价值”的地位,诸如民主、自由、人权,几乎都戴上了神圣不可亵渎的光环。这些价值确实都有积极正面的意义,但是一旦走上绝对化的神坛,同伊斯兰极端主义恐怕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别。况且,“普世价值”如果成为了不可质疑的圣物,不正颠覆了言论自由不能有禁区的教条了吗?
所谓“物极必反”“过犹不及”,言论自由是应当被提倡的价值,也是人类应当享有的权利,但它同样必须承担不容回避的义务。善恶当然有评判的标准,有些时候确是“士可杀不可辱”,更多时候却必须权宜妥协。“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排斥极端主义的诱惑,毋宁是更为理性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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