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医生为减肥药打广告 被医理会罚款500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四菜一汤    时间: 2015-1-7 13:30
标题: 医生为减肥药打广告 被医理会罚款5000元
医生为减肥药打广告 被医理会罚款5000元

2015年01月07日


一名医生为减肥产品打广告,被新加坡医药理事会罚款5000元,并且须书面承诺不再重犯。
违反职业操守的美容医生陈耀荣(43岁,译音)于2010年7月29日在《今日报》(Today)上刊登广告。广告中,陈耀荣以Avenza公司医药总监的名义,为一种名为Reduze的减肥产品做出声明说:“临床实验的结果,令我印象深刻。Reduze不只是减重效果显著,更重要的是,它似乎改善了参与实验者的血脂和胆固醇水平。”
另外,这则广告上也声称产品“经临床证明”、是“新的临床突破”以及“科学上的新突破”。
新加坡医药理事会昨天发表文告说,纪律审裁庭研讯后裁定陈耀荣触犯了医药注册法令(Medical Registration Act)第53(1)(c)节条文,令行业名誉受损。
根据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简称ACRA)的资料,陈耀荣只是Avenza公司的一名董事,并非医药总监,纪律审裁庭指出,广告中采用的“医药”两个字给读者一个印象,认为有关产品可以安全使用,有医学疗效,并且获医生认可。
陈耀荣的代表律师在求情时说,陈耀荣允许有关广告刊登时,刚接触有关的非医药产品生意不久;他曾谨慎地参考医理会的道德准则;他以为只要没有在广告中提及他的学术资历和他行医的诊所细节,就没有触犯条例;他无意以广告内容误导或欺骗任何人;而且,没有证据显示,有关的广告或Reduze的使用,对公众造成伤害。
纪律审裁庭:
被告有意利用专业资格获益
然而,纪律审裁庭指出,虽然陈耀荣是初犯,但他在使用“医药”两字时,有意利用他的医生专业资格来获益。
因此,纪律审裁庭除了谴责陈耀荣,也裁定他罚款5000元、必须通过书面承诺今后不再重犯,并且支付法律诉讼的所有款项。


-




欢迎光临 两极哲理 (https://mail.lee-philosophy.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