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执法人员的窘境 [打印本页]

作者: may1    时间: 2014-12-30 13:21
标题: 执法人员的窘境
2014年12月30日


黄进辉
《早报星期天》12月28日刊登了一则图文并茂的本地新闻,标题为“男童涉窃遭警铐引热议,律师:企图逃跑可上铐”。
三名男孩涉嫌行窃,被公众举报后,遭警方逮捕并上手铐,画面被拍了下来,刊登在平面媒体上。
警方逮捕男孩的手法引发公众的争议,也有公众感到气愤,责问铐锁男孩的目的与必要性,因涉窃者“都乖乖坐着,没有任何拒捕行为”。
公众也从儿童心理观点,关切涉案男孩受创心灵,认为警方的处理方式会导致反效果,男孩无法从错误中吸取敎训。
资深律师则认为“警察使用权力过当,警察的威严应该足以阻遏小孩闹事”,甚至怀疑警务人员办案能力。他也把孩童及成人犯罪做比较,比喻两者不应被放在同一天枰上。
警务人员在被委派执法履行职责之前,都受过严格的专业指导与训练,警方在办案处理嫌犯,也有一套标准的作业程序,以确保行事之际安全不被妥协,又在法理之内。
以警察铐锁男孩而言,公众无须对这方式感到气愤,有关警员仅是执行其职责,他们并没有粗暴地对男孩恶言相向,或是拳打脚踢,公众应该理解有关警员是依据程序行事,不能责备他们欠缺思考。
既然涉案的是9岁至12岁的男孩,手无寸铁,态度又相对平静,将他们上手铐,似乎小题大作,也许警方可考虑:见机行事(situational management),用不着凡事都跟着章程与手册走。
不过话又说回来,假如当日的执行警员,以较伸缩性的手法处理涉案男孩,他们会不会受到表扬,抑或遭来更大非议呢?同一件事物,从不同角度看,肯定会有南辕北辙的观点,对或错,见仁见智。
警员如果顾及男孩颜面与心理,仅是盯紧他们,万一这些男孩有任何突发行为,如冲过马路逃跑,结果出了事受了伤,公众是否仅仅指责有关警察的办案能力?还是强烈质疑整个案件的处理程序与准则?最终让警察部队成了箭靶?
当公众把矛头指向警方之际,却没有人问,9岁至12岁的男孩都应是在籍学生,此时正是学校年终长假,他们的父母是否知道,男孩跟什么人在一起打发时间,在外进行什么活动消磨精力,会不会跑去干偷鸡摸狗的勾当?
男孩涉嫌偷窃鞋子,不是什么贵重的金银财宝,也许是一时玩得忘了天高地厚,也许是一时好奇的突发奇想行为。男孩干案的各种可能都存在,只有肇事者自知当下的心思是什么。
在这类个案中,义工与行为敎育者,一般都会为闯祸的孩子的心理与情绪着想,尝试去理解、同情和开解他们。这是从正面和积极的角度去处理问题,可能有效,也许无效。惩戒性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也有积极的督导鞭策效果。
无论如何,身为父母首先应该反省,是家庭敎育不足,还是对孩子的关注出了严重疏漏?把问题扛下来,与孩子一起携手走出阴霾,让他们看清应该踏上的阳光大道。青少年犯罪,警察只能治标,治本还得依赖父母的关怀,提供正确的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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