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借出31万元助买组屋 好友暴毙 男子入禀追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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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y1
时间:
2014-12-17 13:28
标题:
借出31万元助买组屋 好友暴毙 男子入禀追讨贷款
郑靖豫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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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一家餐馆老板声称,借出近31万元给一名好友买政府组屋,打算在对方卖屋时分享盈余。不料,好友在同性恋者的健身房裸吊窒息而死。老板转向好友遗产管理人追讨贷款和卖屋盈余。
陈小弟(64岁)与杨鸿松相识20多年。当初,他因可怜杨鸿松经济欠佳,又基于对方同样来自马来西亚,所以聘请他在自己经营的娘惹餐馆帮忙,也让他免费同住。杨鸿松2009年要买后港一个五房式组屋单位,但建屋发展局只能提供7万9000元贷款。
即使加上1万6000元的公积金储蓄,还是比组屋34万5000元的卖价还差一大截,杨鸿松于是向陈小弟借钱,并建议对方卖掉三房式组屋套现,然后与杨鸿松同住。
陈小弟称,杨鸿松当时保证不收房租,也会在日后卖组屋时,按两人出钱的比例分享盈余。
不过,杨鸿松在2012年11月被发现赤裸吊死在驳船码头一家健身中心内,终年48。警方当时的调查显示,健身中心专接待同性恋者,而且只开放给男性会员。验尸官得出的结论是,杨鸿松可能是上吊自杀,也可能是因自慰玩出火而丢命。
杨鸿松去世三个月后,陈小弟向他的遗产管理人,也是杨鸿松的二哥杨鸿明,追讨贷款和售屋的盈余。这起金钱纠纷在今年7月开审,为期两天。
然而,杨鸿明辩称,弟弟没财务问题,也从没跟家人借钱。他也否认弟弟是陈小弟的雇员,反而称后者与陈小弟是生意伙伴。他指出,杨鸿松在马来西亚家乡曾当记者,过后来新加坡曾当电气技工、卖杂菜饭等,有足够经济能力应付组屋的贷款。
陈小弟追讨28万元的组屋贷款和近3万元的汽车贷款,可是基于其中5万元的贷款缺乏证据,所以司法委员李锦兴昨天裁定,陈小弟只能讨回22万8000元本金和65%的卖屋利润。陈小弟追讨汽车贷款的诉求则失败。
陈小弟的律师张淂民在庭上告诉司法委员说,杨鸿松独自拥有的五房式组屋单位,目前市值48万元至50万元,扣除22万8000元和手续费后,尚剩下近25万元。陈小弟获判可得65%卖屋盈余,约15万元。
换言之,陈小弟能得将近37万8000元。
陈小弟目前仍居住在上述组屋单位,并坚持在杨鸿明付钱后才会搬走。
他昨天在裁决出炉后受访时说,当年在医院工作结识杨鸿松,两人成为好友。所以,他在2000年立遗嘱将杨鸿松列为唯一受益人。杨鸿松也把他列为公积金储蓄的受益人。
陈小弟已经收到杨鸿松留下的3万1000元公积金储蓄。(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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