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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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乐园虐童案 前女教师判监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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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4-11-28 13:37
标题:
幼乐园虐童案 前女教师判监三周
侯启祥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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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希蒂哈迪雅案发后已被开除。(海峡时报)
被告希蒂哈迪雅因为好动的男童不肯乖乖参加活动,使力把他拉过去,导致他左小腿骨折,事件因男童的父母透过面簿公开闭路电视录像,一度引起民众关注。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职总优儿学府幼乐园一名前女教师,因虐待两岁男童,昨天承认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被判坐牢三个星期。
被告希蒂哈迪雅(52岁)因男童不肯乖乖参加活动,使力拉他,导致他受伤,结果付出代价。
被告约20名家人和亲友到法庭旁听。闻判后,被告眼眶泛红,好几名亲友上前与她抱头痛哭。
被告案发时在位于大巴窑4巷第192座的职总优儿学府幼乐园(My First Skool)担任兼职教师。她之后被开除。
去年7月5日早上7时30分,男童由母亲带到幼乐园。被告负责照顾包括男童在内的10个孩童,监督他们的活动。
大约9时,被告召集他们进行活动,大部分学生都已坐好,只有男童在课室内跑来跑去。
被告走向男童,跟他讲了几句话,接着用力抓住男童左臂,拖着他走了约三米一个到角落。
然后,被告大力拉起男童上臂,接连两次把他狠摔,导致男童跌坐地上。被告的行为被课室的闭路电视拍下。
被告叫男童参加活动,但男童站不起身。虽然被告扶他起来,但男童走路已一拐一拐,被告只好抱他起。
之后,男童投诉左腿疼痛。被告替他擦药油,但无效用,于是通知男童母亲带他去看医生。由于男童母亲工作走不开,被告便带男童去诊所。男童过后被转介到竹脚妇幼医院检查。男童母亲过后报警。
根据医药报告,男童左小腿胫骨螺旋形骨折。
控方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主控官钟泽伟副检察司说,被告是兼职教师,有责任照顾学前孩童,但她用过强的力度,导致男童骨折。
主控官说,无论男童的行为如何,被告没理由对他用力。
赛瓦星律师求情时呈上一些家长的求情信,说明被告是一个关怀学生和尽责的教师。
律师说,被告面对工作压力,而工作环境不好。男童是多动儿,不能安静坐好。被告当时是想控制男童。她如今感到后悔。
律师指男童父母没尽到责任。他说,当被告拨电通知男童的母亲时,对方却说那是上课时间,因此是被告和学校的责任。
律师称被告曾获东部医疗联盟关怀奖的英勇看护人奖,律师说,这是单一事件,希望法官判处短期囚刑。
这起事件因男童的父母透过面簿公开闭路电视录像,而引起民众的关注。
幼培署过后将幼乐园的执照从原本的24个月降级至六个月,并提出多方面的改进要求,作为更新更长期的托儿所执照的条件。经审核后,幼乐园已重新获得24个月的托儿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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