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请教建屋局两件事
[打印本页]
作者:
ezzy
时间:
2014-11-22 13:11
标题:
请教建屋局两件事
2014年11月22日
|
意见栏
林振和
我有两件事,想请问建屋发展局:
一、现在越来越多的三房式组屋单身屋主,把整个单位以2000元左右出租给在本地工作的外国人,自己则搬去和父母或兄姐同住。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二、坊间传说建屋局准许拥有组屋的屋主,可以另买一间转售组屋,当做投资用途,据说有不少人成为拥有两间组屋的屋主。这个说法是否谣传,请加以说明。
-
欢迎光临 两极哲理 (https://mail.lee-philosophy.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