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网络公民决定在类别执照计划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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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y1
时间:
2014-11-11 13:49
标题:
网络公民决定在类别执照计划下注册
黄伟曼 , 何惜薇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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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曼 何惜薇 报道
ngwaimun@sph.com.sg
hosb@sph.com.sg
负责管理本地英文论政网站“网络公民”的公司,决定按媒体发展管理局的要求,在类别执照计划下注册。
不过,该公司呼吁政府撤除“网络公民”因被列为“政治团体”所面对的限制,并取消为防范本地网络媒体接受外国资金而设的管制框架。
The Opinion Collaborative(简称TOC)有限公司昨早发文告说,管制框架违反媒发局的宗旨,即透过条例与政策支持本地媒体业,促进亲商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内容选择等。
媒发局受询时证实已收到TOC公司的文件,并强调对外资相关的担忧并不过多或毫无根据。
媒发局解释,“网络公民”网站是个传播和讨论新加坡政治议题的平台,要求TOC公司在类别执照计划(Class License Scheme)下注册是为了确保公司不为网站的运作而收取外资,这是维护“本地政治只限新加坡人参与的原则”。
媒发局也澄清,当局只是禁止TOC公司收取国外捐款,公司仍能向外国广告商和外国订户等收取费用。有关限制也只针对“网络公民”网站,TOC公司的其他业务不受影响。
TOC公司董事之一、“网络公民”言论编辑李贵豪说,随着TOC公司决定在类别执照条例下注册,公司与旗下的“网络公民”网站目前分别得遵守三种不同的条例,而且是以两种不同的身份,向两个政府机构“注册三次”。
他说:“事实是,我们每一次都遵守注册要求。这显示政府对‘网络公民’可能收受外来资金的担忧,是毫无根据的。”
“网络公民”2006年创立,网站在2011年被李显龙总理援引政治捐款法,列为政治团体,不得接受来自国外捐款。它也得按媒发局的要求,注册为“政治网站”。
之后,媒发局今年9月底发出通知,要求刚在今年4月注册的TOC公司在类别执照下注册。在注册条例下,该公司也不得接受外国资金。TOC公司的成立,是配合“网络公民”推出新订户模式。
媒发局受询时说,公司与网站的注册不应混为一谈。“尽管两者有些重叠的部分,但网站的团队有别于TOC公司的董事。公司不受制于政治捐款法令,因此得注册为承诺不收取外国资金的商业单位。”
由多个论政网站、时政博客作者和公民社会人士成立的“解放我的互联网”(Free My Internet)团体今年4月发表声明,对媒发局要求本地网站“The Independent”和“慈母舰”(Mothership.sg)等在类别执照计划下注册表示失望。
李贵豪说:“很不幸的,媒发局对防止网站受外国资助的执着,也影响到我们的运作效率。作为小公司的业者,我们无法每个月拨出时间,来填写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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