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韩慧慧被禁公园演讲 代表律师致函许文远上诉 [打印本页]

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4-10-29 14:31
标题: 韩慧慧被禁公园演讲 代表律师致函许文远上诉
黄伟曼
2014年10月29日


黄伟曼 报道
ngwaimun@sph.com.sg
“还我公积金”集会主办人韩慧慧的代表律师拉维,昨天致函国家发展部长许文远,再度针对国家公园局禁止韩慧慧到芳林公园演讲或抗议的决定,提出上诉。
继上星期四发律师函给公园局提出抗议不果后,拉维昨午直接致函许文远。他在信中指出,尽管韩慧慧(22岁)因抵触公共滋扰罪等罪名被控上国家法院,她仍应有权在芳林公园演说角落举办抗议活动,禁止她这么做有违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
他也指出,韩慧慧目前只是被控,未被定罪,“因此取消抗议申请是毫无理性根据的,只根据这些不相干的考量作决定,是非常不可理喻的。这如同在司法上先发制人。”
拉维昨早先是把拟好的信误发给环境及水源部长维文医生,到了下午才发给许文远。公园局隶属国家发展部。
韩慧慧原本申请在上星期六使用芳林公园,举行“还我公积金集会”,但公园局上星期二透露,这项原已获批准的申请将被取消,任何因“还我公积金”集会被调查者的申请也都不会获批准,直到调查结束。
韩慧慧、博客鄞义林(33岁),以及另四名参与上个月27日芳林公园“还我公积金集会”的男女,前天已因抵触公共滋扰罪,被控上国家法院。韩慧慧与鄞义林也各面对一项未获批准举行示威游行活动,抵触公园与树木条例(Parks and Trees Regulations)的罪名。
这场集会当时和基督教青年会的户外活动撞期,有特殊儿童的表演受到集会者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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