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买卖会所条件谈不拢 高庭批准六桂堂终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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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qiao
时间:
2014-10-27 17:01
标题:
买卖会所条件谈不拢 高庭批准六桂堂终止交易
傅丽云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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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桂堂的会所就设在香港街这栋商业大厦顶层。(程友明摄)
傅丽云 报道
pohlh@sph.com.sg
一名商人要以250万元买下新加坡六桂堂的会所及一个供出租的单位,不料发现会所没有分契单位(Strata Lots),出租楼层却有两个分契单位,要六桂堂修改两份选购权书。
六桂堂也是从这起买卖中,得知使用了27年的会所没有分契单位。不过,它以选购权书规定“房地产必须以现状出售”,买家也必须接受,不愿修改,与买家僵持不下。
鉴于交易拖了一年多还无法完成,买家也拒绝解除转让禁令(caveat),六桂堂只好向高庭申请终止交易,结果成功。高庭司法委员韦思舜今年8月15日宣判交易买卖无效,要六桂堂把3%的定金(7万5000元)退还买家,买家也须撤销转让禁令。买家没有提出上诉。
六桂堂拥有香港街33号一栋六层楼商业大厦第五和第六楼,大厦99年地契剩约48年。
1984年,六桂堂以25万元向大厦拥有人洪恭兰买下两个楼层。第五楼面积184平方米(包括33D的114平方米和33E的70平方米;由天台改装成办公室的第六楼则是217平方米。
已故裕成集团创办人洪恭兰是慈善界名人,曾任培华基金会主席。
本案起诉人为六桂堂信托人,代表律师为马英秀律师,答辩人吴昌良(译音)。本报通过辩方律师廖锦波尝试联络吴昌良,但不成功。
根据诉方开庭陈词,洪恭兰当年为33号大厦申请了6个分契单位。从地面层到第四楼、各有一个,第五楼则有两个,即门牌33D和33E。
1983年,洪恭兰获市区重建局批准,把第六楼天台改为办公室;自己使用第五楼和第六楼。
1984年4月,六桂堂向洪恭兰买下第五楼和第六楼,误以为天台办公室是33E,将它充作会所,而第五楼就是33D,供收租之用。
2011年,六桂堂通过特别会员大会,要以250万元一并卖掉两个单位,第五楼带租约一起卖,第六楼清空卖,过后刊登卖楼广告。
答辩人有意购买,要求选购权分成两份,以便把33D和33E注册在两个人的名下。同年5月,答辩人执行选购权。
诉辩后来查获,33E原来不是指第六楼。
2011年9月,答辩人于是要六桂堂修改选购权书,建议第五楼的选购权书应包括33D和33E,另给第六楼发新的选购权书,或是33D的选购权书应包括33E的部分,而33E的选购权书应改为第六楼。
诉辩双方不断来往律师信,交易一直无法完成。
2011年12月,答辩人要以125万元,完成六楼(33D和33E)的交易,但起诉人不肯。
2012年7月,诉方给答辩人21天的时间,要对方完成交易,否则终止交易。
辩方在开庭陈词中说,诉辩双方都误以为33D是五楼,33E是六楼,当初双方同意两个单位的个别卖价是125万元。
后来双方得知33D和33E都在五楼后,33D和33E这两份选购权书,已没有实际反映出诉辩双方当初的协议,所以答辩人有权要求修改。因为当文件无法记录各造的协议时,文件是可以修改的。
公会损失约10万元
六桂堂是翁、洪、江、方、龚、汪六姓氏人士合组的公会。会所设在第六层楼,没有电梯,年老会员和理事上下很不方便,公会决定卖掉,以便能改买两层楼店屋当会所。
六桂堂主席洪静源(65岁)说,会馆实在迫不得已才打官司,第五楼单位原本租给武术馆,因为这起交易,清空不再续约,前后空置了一年多。因此,尽管赢了官司,公会还得补足几万元律师费,连同让六七万元租金收入损失,总共亏了约10万元。
六桂堂目前有370多名会员,55岁以上者占约70%。30多名理事中,有三分之二年龄介于60至80多岁。
洪静源说,案发前,理事已在芽笼找到几个可能成为会所的永久地契店屋,售价约200万元。需要两层楼的会所,是因为要租出一层,以便用租金维持会馆的开销。
至于下来的计划,他说,得看财务状况是否允许购置新会所。“如今屋价已上涨,三年前所物色的那几个单位,都要卖约400万元了,即使卖了现有会所,也买不起。我们在争取其他四个业主的同意,在现有大厦安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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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qiao
时间:
2014-10-27 17:02
针对六桂堂当初拒绝更改选购权书的事,他解释,当时主要是考虑到得请建筑师、测量师来评估,还得向当局申请,同时须召开特别会员大会,让会员授权等,至少要花好几个月。“我们原本希望快点卖掉会所,用取得的钱买芽笼店屋。所以才要对方按原有的条件,执行选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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