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哲理

标题: 房地产业界人士: 组屋转售市场放缓或是废除溢价好时机 [打印本页]

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4-3-3 13:42
标题: 房地产业界人士: 组屋转售市场放缓或是废除溢价好时机
洪奕婷
2014年03月03日



业界人士表示,在市场稳定,甚至走下坡时,废除溢价将带来较少冲击,因为溢价的意义已不再显著,也不会左右交易成败。学者也指出,废除溢价会让市场更透明、交易更公平。
洪奕婷 报道
angyt@sph.com.sg
组屋转售市场放缓,整体现金溢价走低,房地产业界人士认为,这可能是政府完全停止公布溢价,甚至是废除溢价的好时机。
废除现金溢价(Cash Over Valuation,简称COV)的呼吁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但业界人士认为,目前的低溢价环境特别有利于政府作出相关调整。
新达产业顾问研究与咨询部主管陈瑞谨指出:“在市场稳定,甚至走下坡时,废除溢价将带来较少冲击,因为溢价的意义已不再显著,也不会左右交易成败。”
陈瑞谨曾在2011年9月整体溢价中位数一度创下3万7000元历史新高时,在报章上撰文呼吁政府废除溢价。他说,溢价是卖价当中,高出估价的差额,“由于必须以现金支付,对买家的负担能力有显著的影响”。
当年,新加坡测量师与估价师学会会长林兰源博士也对溢价概念提出批评。他指出,政府最初在2007年公布溢价时,用意是要让买家知道,媒体所报道的高溢价情况并不普遍,但产业卖主后来却把索取溢价当成转售组屋时的权利。
林兰源受访时强调:“溢价不应该是交易的基准,不是每一宗交易都能享有溢价,而得视个别交易和单位的特质。公布溢价的做法存在一定的误导性,让人们以为每宗交易都一定有溢价,也使得估价变得没有意义。”
建屋发展局在2007年7月首次公布组屋转售溢价,并表示“此举是为了协助买卖双方在考虑组屋转售市场的当前趋势后,作出知情决定”。当局之后还作出调整,将原本按东西南北中区公布溢价的做法,改为更细致的分法,公布26个市镇的组屋溢价。
新加坡国立大学房地产系副教授程天富进一步指出,废除溢价会“让市场更透明、交易更公平”。
“买卖双方自行决定成交价,不受其他转售组屋的溢价影响。现在的情况是,卖方往往会要求比估价多10%到20%的溢价,而这其实没有什么合理的依据。”
受访业界人士都表示,溢价是本地组屋转售市场独有的概念,私宅转售市场采取的做法有所不同,因此也少了溢价的问题。
私宅卖家一般上都先与买方谈妥交易价后,买方才去索取房子估价以便申请贷款;反观组屋卖家往往是先向建屋局索取估价再售屋。
陈瑞谨说:“这就导致组屋卖家常常把估价视为定价的起点,然后再多加一些数额,而忽略了当前的市价及仔细研究估价。”
建议效仿私宅
“先卖后估” 做法
对于如何废除溢价,程天富建议,政府可效仿私宅市场的做法,规定组屋买卖双方必须在签署选购权书后才能索取估价。
“这么做可能导致一些买家在获得估价时才发现,自己无法贷款到所需的数额,而必须放弃交易;但买家可以更谨慎,事先询问银行他们本身能贷款的数额,才决定自己该买售价大概多少的组屋。”
陈瑞谨和林兰源认为,政府应该完全停止公布任何溢价数据,让市场回到2007年前没有溢价中位数供参考,以转售价为参照的做法。
基于不同季度交易的组屋类型有别,公布整体溢价中位数并不适宜,建屋局已从2011年7月起停止公开该数据,但仍提供各区不同类型组屋的溢价。
业界人士说,在完全去除溢价信息的同时,建屋局也必须改变目前每个季度才公布一次组屋转售数据的做法,应该更及时地发布最新转售价格,让人们可以更好地掌握转售市场走势。
陈瑞谨强调:“估价师的估价也要做得更全面,为拥有不同特点的组屋做更细致的估价区分。与银行对私宅的估价相比,建屋局对组屋的估价范围显得较窄。之所以出现一些很高的溢价,相信是因为一些组屋的特点没纳入估价的考量中,导致组屋的价值被低估。”
作者: 美好的生活    时间: 2014-3-3 13:42
执业五年的房地产经纪吴合源坦言:“如果废除溢价,组屋价值将接近求售价,对经纪来说交易更直接简单,但也意味着很多人可能不再需要经纪。如果有溢价,那就需要交涉及有这方面经验的经纪的服务,我们自然在交易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对正在物色转售组屋的周姓产品研发员(29岁)而言,少了溢价,现金负担无疑减少。“这意味着我可考虑购买较大的单位。” 溢价不应是交易的基准,不是每一宗交易都能享有溢价,而得视个别交易和单位的特质。公布溢价的做法存在一定的误导性,让人们以为每宗交易都一定有溢价,也使得估价变得没有意义。 ——新加坡测量师与估价师学会会长林兰源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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